招生简章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2009年秋修订) ...

2017-3-23 15:25| 发布者: npdd| 查看: 5023| 评论: 0

摘要: 行政管理(本科)集中实践实施细则.doc行政管理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2009年秋修订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行政管理学专业所要求的 ...
二、毕业作业


  (一)教学安排与要求

1、毕业作业的时间为5周,5学分,不得免修。毕业作业的形式应为毕业论文。

2、毕业论文应根据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要求,旨在检验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的综合运用能力,通过毕业论文,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

3、凡修完行政管理专业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论文的写作。

(二)选题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在行政管理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行政管理专业的特点。选题需要结合我国行政管理实践,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特别鼓励结合当前社会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三)毕业论文内容及格式要求

1、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2、毕业论文应做到观点明确,材料翔实,论证有力,结构完整,逻辑严谨,语言通顺。

3、毕业论文应为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出。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不超过10000字。

4、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毕业论文由封面、目录、正文(含内容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内容)、参考文献等项目构成。

l   封面

⑴封面左上角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字样,并用方框加以突出,方框内字体为小五号宋体。

⑵标题及作者情况。封面的毕业论文(设计)标题名称字体为小二号黑体加粗;作者情况包括分校(站、点)、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完稿日期,使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

l   目录

另起一页。目录项目名称用小二号黑体加粗,顶部居中;内容另起一行用小4号宋体。目录中要标明文章各部分内容的所对应的页码。

l   正文

另起一页。正文包括标题、内容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内容。

⑴标题:毕业论文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加粗,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

⑵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内容摘要是对文章内容的简要概述,一般字数为150300字;关键词应是文章的关键概念、词组,一般在35个,最多不超过8个。内容摘要起首空两格,项目名称用4号楷体加粗,内容用小4号楷体,1.5倍行距;关键词另起一行,起首空两格,项目名称用4号楷体加粗,内容用小4号楷体,词间空一格。

⑶正文内容:除一、二、三级标题外,文字统一用小4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1.5倍行距;

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用4号黑体加粗,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用小4号黑体加粗,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用小4号黑体加粗,若独占行,则末尾不加标点,若不独占行,标题后面须加句号;

四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用小4号宋体,其余要求与三级标题相同;

五级标题:标题序号为“①”,用小4号宋体,其余要求与三级标题相同。

注意: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l   参考文献

所引用参考文献如果是著作,应包括编者(或著作人)、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日期;如果是期刊文章则应包括所引用的文章作者、文章名、期刊名、期刊日期;如果是网上资料,则应包括作者、文章名、网址、日期。

参考文献项目名称用4号楷体加粗,在正文后面空两行顶格排列;参考文献内容另起一行空两格用小4号楷体排列,序号用“12……”的形式编排。

5、打印与装订

毕业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毕业论文全文应连续页码,从目录开始编写页码)及左侧装订。装订内容及顺序包括:1、封面;2、目录; 3、正文及参考文献。

(四)指导教师

1、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工作情况。指导教师的资格为: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且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或具有行政管理学硕士以上学位。

各试点教学点应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名单及学历、职称证明材料报电大分校初审后,经省级电大复审确定。

2、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实践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制订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进行分阶段指导,一般指导次数不少于4次,累计指导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协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应针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

3、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不超过30人,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不超过20人。

(五)答辩

1、行政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答辩委员会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具有行政管理专业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家组成。成员需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行政管理学博士学位,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1名。

3、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当地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

4、答辩小组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具体小组成员结构:答辩主持人1名(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教师1名及1名以上单数组成,秘书1名(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汇总答辩题目及答辩评语、成绩);有条件的地区应注意加强答辩小组的人员构成,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不得担当该答辩小组成员。

5、答辩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生评定答辩成绩和综合成绩。

6、答辩教师应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经验;或具有行政管理学硕士以上学位。

7、答辩教师应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并依此提出问题。

8、答辩人用1015分钟介绍毕业论文选题理由、研究思路及毕业论文主要结论。

9、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并给出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相关情况记入《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10、答辩成绩评判标准

答辩成绩标准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1)优

答辩过程思路敏捷,叙述清楚;陈述内容符合答辩组的要求;陈述内容与论文高度吻合;陈述全面、科学、重点突出、逻辑性强、实事求是;由此反映对论文题目有深入的研究;答辩态度好。

2)良

答辩过程思路比较清楚;陈述内容较符合答辩组的要求;陈述内容与论文较吻合;陈述比较全面、比较科学、重点突出、逻辑性强、实事求是;由此反映对论文题目有较深入的研究;答辩态度较好。

3)中

答辩有一定的思路;陈述内容基本符合答辩组的要求;陈述内容与论文基本吻合;陈述具一定的科学性、抓住了重点、有一定的逻辑性、基本符合事实;由此反映对论文题目有一定的研究;答辩态度较好。

4)及格

 答辩过程思路一般,观点尚可;陈述内容与论文基本吻合;陈述内容有科学性一般、重点不够突出;由此判断对所研究的论题了解一般;答辩态度尚可。

5)不及格

答辩过程思路不清,观点不明;陈述内容答非所问;陈述内容与论文不吻合;陈述内容有科学性错误、重点不清、逻辑混乱、和实际相差甚远;由此判断对所研究的论题不了解;答辩态度不好。

  (六)成绩评定

  1、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的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文字材料撰写后,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

  2、各地电大指导教师对学生在选题是否合适(占25分)、观点是否明确和正确(占30分)、材料是否丰富和翔实(占20分)、逻辑是否严密和结构是否严谨(占15分)、语言文字是否流畅和优美(占10分)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给出具体分数。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中等,60-70分(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答辩主持人要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结合学生答辩过程情况,参考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初评成绩,以百分制给出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

4、凡文字材料未达到基本要求、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5、凡毕业论文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七)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程序

1、初评成绩。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根据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

2、综合成绩。在答辩结束后,由答辩主持人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根据毕业论文答辩评判标准,给出答辩成绩,并参考初评成绩以百分制评出综合成绩。

3、复审意见。分校审核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过程,提出复审意见。复审中对明显有问题的毕业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复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允许当学期重做一次。

4、终审成绩。省电大对综合成绩进行验收,评定终审成绩。毕业论文终审成绩评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终审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工作站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上报终审的当学期不允许重做。重修学生应在成绩登记表备注栏说明。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中,上级电大的毕业论文成绩验收审核组织可以更改下级电大的评定成绩。

  (七)审核、管理、检查

  1、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结束后,由电大分校和教学点进行汇总和初审。

  2、省级电大根据本省实际,按适当比例组织对反映学生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和影响学生成绩的毕业实践各环节工作进行抽查复审及评议,写出分析报告。

  3、中央电大对毕业论文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八)上报审核及成绩录入

1、毕业论文综合成绩评定后,工作站(教学点)应填写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电脑打印,一式四份,省校教学管理处、考试中心、分校、工作站各存档一份),随毕业论文评审表报上级电大审核。拟申报学位的学生可在成绩登记表的备注栏说明。成绩汇总表使用省电大设计的模板,可登陆福建电大网站教学管理处网页下载。

2、毕业论文上报省校终审时间为每学期第15周,省校在当学期第20周前完成终审工作。未在规定时间上报则不予终审。

3、省电大考试中心负责毕业论文成绩录入。

    (九)毕业论文质量保证

1、毕业论文教学工作任务重、环节多,时间紧,分校、工作站应根据省电大毕业论文工作流程(见闽电大教[2005]31号附表9),科学、合理地制定每学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含进程表),并报上级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开学第一周报),确保毕业论文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水平、能力及责任心直接影响到学生毕业论文的水平。指导教师的聘请和资格审核工作是毕业论文工作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各级电大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避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走过场。

 针对近年毕业论文终审中发现抄袭现象日益严重的迹象,各级电大应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省电大在终审中发现疏于指导学生而反映较大、终审成绩和初评、复审成绩差异较大,或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存在明显抄袭现象的指导教师,将减少其下一学期指导的学生数,指导人数控制在规定数的50%以内。有明显送分情况或学生抄袭现象严重而不纠正的,取消该教师的毕业论文的指导资格。

3、各分校应评选出优秀论文和调查报告各2篇上报省校,作为中央电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优秀毕业论文和调查报告的候选文章。

 

 

备注:本专业实施细则是从省电大或中央电大下载下来,只做为参考用。最终方案必须按省电大或中央电大的集中实践细则要求操作。

 

12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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