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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2022-5-25 10:14| 发布者: npdd| 查看: 1062| 评论: 0

摘要: 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南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2022年5月24日起,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 ...

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南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2022524日起,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二组对电大南平分校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政治巡察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南平工作四个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政治监督。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见人见事见效”,发扬斗争精神,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到精准发现、精准分析、精准报告。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单位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进新时代新南平治理现代化,为全方位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巡察对象

电大南平分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巡察方式

市委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列席重要会议、组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走访调研和暗访、调阅复制有关资料、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向有关涉案人员了解情况、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巡察组不干预电大南平分校的正常工作,不履行纪律审查职责。

四、巡察时间

2022524日进驻巡察,原则上安排一个月左右

五、联系方式

  长:郑国江

副组长:饶长耀

联系电话:17359802162   受理时间8:0017:30

邮政信箱:福建省南平市A028号邮政信箱

同时,在电大南平分校1号教学楼一楼楼梯旁设置巡察联系信箱。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南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电大南平分校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电大南平分校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各项纪律要求,请大家对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12388,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南平市委巡察二组

 20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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