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仍需加强的问题 (23)关于校党总支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落实到位。校党总支按照中央组织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每年对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开展述职评议。二是依据成人高校实际,校党总支参照《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制定《中共南平电大党支部争先创优活动方案》,通过开展榜样学习、志愿服务、评选先进等活动,创建先进党支部,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2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督促各支部自查党员入党流程、材料及支部组织生活、表决方式等是否符合规范、流程,对欠缺材料予以补充完整,对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列为预备党员时采用举手表决的不规范做法予以纠正,明确今后一律要严格采用纸质表格填写意见并存档备查。二是组织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务培训,熟悉党组织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重点学习《发展党员学习手册》,确保发展党员各项流程符合规范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5)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敏感性和业务能力。严格按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要求,谈话前对谈话对象进行深入了解,提前做好“功课”,了解谈话对象工作经历、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使谈话对象敞开心扉,见人见事见思想。二是组织党务培训会,学习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各项流程、要求,要求各支部党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由各支部书记审核通过后方可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中对“优秀”比例的规定,开展推优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26)关于落实“一把手”监督不到位。学校“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文件要求,落实“一把手”监督责任,强调廉政提醒谈话要求,明确要求学校“一把手”对二层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时要结合岗位实际,有具体针对性,强调“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要落实落细,通过强化监督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校领导已结合岗位工作与二层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心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7)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改《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制定《南平电大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任务、责任清单及完成时限。二是立行立改,总支纪检委员于2022年5月30日向全体教职工传达《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要求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认真学习。2022年10月9日再次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重申婚丧喜庆报备具体规定。党总支书记组织未按规定报备婚丧喜庆事宜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强调婚丧喜庆报备的纪律要求和具体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未有效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南平电大按照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关于配合做好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研究“三 重一大”事项会议前应通知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或列席参加,若没人员参会的情况,采取备案制,对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对学校职称评聘、工程项目建设、资产租赁等廉政风险监督。11月16日,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南平电大党总支会议,并对学校整改进展情况和教师职称评聘、工程项目、合作办学、资产租赁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督查。三是已对学校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南平电大加强制度建设,对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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