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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2011年度“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南电大【2011】6号

 

关于评选2010-2011年度“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

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县(市)工作站、有关教学班: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向社会展示学生风采,宣传电大教育改革的成果,树立广播电视大学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 “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0-2011年开放教育、成招在校生,2011年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2011年3月23日至2011年4月10日进行,各工作站应于2011年4月10日前向分校教务处上报评优名单及审批表,分校于4月20日前审批。

三、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人数应控制在本年级同专业毕业生人数的3%以内,三好学生控制在3%以内,优秀学生干部在4%以内。

四、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进步,品行优良。范模遵守《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行为准则》。

(二)成绩优良。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必须是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成绩较为优秀,在班级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本专业学生中有一定威望。

(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五、评选方法

(一)以班级为单位,依据评优条件民主推荐候选人,并填写“先进事迹” 一式一份。

(二)各县市工作站盖章上报分校教务处审核,分校导学主任直接将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

(三)“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存分校备案一份。

附件:南平电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学生干部)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电大 学生 评优 通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南平分校                  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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